北京市企业清算备案公告查询入口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须提交备案的材料: 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
服务信息
地区: 通州区
分类: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所属行业: 工商
办理流程

北京市企业清算备案公告查询方法有哪些?

用户还可以下载百度APP,搜索北京通,找到北京通小程序,之后在小程序中搜索企业清算,找到企业清算备案公告查询程序,进入后输入信息就可以查看北京企业清算备案公告了,步骤如下

1、首先用户打开手机中的百度APP。

2、在搜索栏中输入北京通,找到北京通小程序。

3、进入之后找到搜索栏,在搜索栏输入企业清算,找到企业清算备案公告查询程序。

4、输入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就可以了。

基本信息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须提交备案的材料:
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4、清算财产
应当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提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5、清算费用
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
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
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6、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7、清算方案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税款;
企业债务。
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
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8、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经确认后,视为已解除清算组的责任。但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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