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虎门镇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69—82708243 |
地址: |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新富民商务中心14楼 |
一、机关职能:
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系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春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本中心无内设机构,中心日常工作职责是:
(一)做好本镇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数据管理、分析汇总等工作,查阅退役军人档案,审查核定退役军人的军籍军龄等问题;
(二)按规定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
(三)做好退役军人报到、接收安置和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协助和承办退役军人招聘会、推荐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四)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带病返乡军人、农村籍60周岁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退役军人或其他优抚对象的上访接待、来信接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履行舆情收集、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等职责;
(六)做好“八一”、“春节”、“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工作,深入各社区探望重点优抚对象,召开座谈会、搜集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七)高度重视双拥工作,积极建立军民共建关系,在基础建设、军转安置、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各方面给予驻军部队大力支持,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军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双拥工作的“大双拥”工作格局;
(八)完善信息发布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微博、微信、APP等新技术新手段,广泛宣传典型,发声回应关切,开展活动引领、协助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评选和宣传,引导退役军人不忘兵之初、弘扬美与德;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