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
机构信息
地区: 清新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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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 0763-5813189、0763-5831366
地址: 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10号, 邮政编码:5118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案及相关规定,负责权限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就业创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援助,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异地务工人员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按权限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

(五)拟订和监督落实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本区工伤认定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福利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审核审批,负责权限内企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八)负责调解和仲裁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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