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
机构信息
地区: 清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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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逢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电话: 0763-3939129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大楼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详细介绍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卫生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信息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街(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研究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推动中医药强区建设,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依权限查处医疗卫生健康市场违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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