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清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的8:30-12:00和14:30-17:3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电话: | 0763-3665555 |
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 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11518 |
(一)负责起草全区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区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四)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五)统筹协调区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和效能监察子系统,指导区直部门和街(镇)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
(六)负责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七)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八)统筹区级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区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九)指导开展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相关工作。组织业主入库,处理本辖区中介服务投诉处理以及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信用管理。
(十)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区直部门和街(镇)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负责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清城区政府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