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陆丰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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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电话: | 0660-8901401 |
地址: | 陆丰市城东镇上陈路口 铜锣湖所地址:陆丰市铜锣湖农场广汕公路北派出所斜对面 星都所地址:陆丰市星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2019年3月1日,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挂牌成立。内设20个股(队):秘书股、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协调与应急股、信用风险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标准化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质量发展安全监督管理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执法一大队(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人事股;2个派出机构:铜锣湖所、星都所;1个事业单位:消委会;2个社会团体:个私协会、工会。
一、主要职责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起草市场监 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有关政策,推进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 准化、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 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等 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 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 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 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 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 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 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 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 责全市市场监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 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 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推进公平竞争。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 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承担反垄断相关工作。依法 对全市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六)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 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 策,规范标准化活动。
(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并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 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落实商标、 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 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 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八)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 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 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 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 作。拟订并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 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九)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 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 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有关质量事故调查, 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风险监控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 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管理。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 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 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 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 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 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 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研判、核查处置和风险预 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 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 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 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并实 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 机构改革。指导协调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 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 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 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 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零售许可。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 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 营和技术规范。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 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 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 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制定检查制度,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 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 罚。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二十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 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二、部门机构设置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有 20 个,分别为:秘
书股、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协调与应急股、
信用风险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标准化
股、网络交易监督检查股、广告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
质量发展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
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药品
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
执法三大队、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