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蓬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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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
电话: | 0750-3272307 传真号码:3272962 |
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1幢2号楼2311室 , 邮编:529000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社会保险方面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规定;
(二)按照规定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负责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
(三)负责辖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咨询、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四)负责经办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辖区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参保人及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含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建账)、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和发放辖区参保人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负责辖区所有企业退休干部职级补贴和军转干部补贴等代发工作;负责辖区参保人工伤保险费用先行支付后的追偿工作;
(五)负责管理辖区内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和个人账户信息资料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辖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七)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和调剂的具体办法,负责辖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存储、划拨;
(八)负责辖区工伤保险参保人工伤待遇审核、支付、调整等工作,负责辖区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工作;
(九)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稽核和内审内控工作;
(十)负责辖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拟定社会保险宣传计划,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各股室的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宣传、安全、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等工作;统筹开展党群、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政府督办项目及上级部门督查事项的办理和答复工作;负责本局的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建账管理工作;编制本局行政经费收支年度预算、决算的报表;编制行政事业收支结算月度报表。
(二)计划财务股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级管理除外),配合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工作;编制辖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编制辖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负责财务收支核算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付、结存、划拨、收支核算、对数、账务管理等工作。
(三)社会保险关系股
负责经办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辖区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参保人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含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建账)、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负责经办我区各单位从业的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的工伤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和终止工作;负责辖区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的核实、建账和提供有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工作;负责参保人员补交社会保险费的核算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征收政策宣传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参保人单位及其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和个人账户信息资料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错收审核退款工作。
(四)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股(失业保险待遇股)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发工作业务操作规范,负责辖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待遇审核和社会化发放、在职出国、在职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审核和决算等工作;代发区直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干部补贴发放;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测算、年度调整方案;配合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根据失业保险待遇核发工作业务操作规范,负责辖区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及待遇审核、发放工作;配合开展辖区失业人员隐性就业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建立与就业相联系的数据交换联动核查管理机制,配合做好辖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的支付工作;配合辖区失业保险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和有关业务培训工作。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股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参保登记、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待遇核发等工作;负责整理数据、资料和台账,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府补贴资金;配合做好缴费标准、养老金待遇测算和调整工作。
(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管理股
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支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服务和数据应用分析。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参保登记、申报核定、征收和归集缴费、账户转移、接收待遇支付申请、管理相关业务档案等;负责向省级经办机构提供本级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信息、缴费信息、待遇支付申请和账户转移申请等相关资料或信息;负责按期将本级职业年金缴费及相关账户利息划入省级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
(七)工伤保险待遇股
根据市工伤保险相关就医管理、医疗费用待遇审核、发放等业务操作规范,负责辖区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及待遇审核、发放工作;负责辖区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准入资格认定、协议管理工作,协助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协议签订,对协议机构执行政策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考核;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工作;配合做好工伤保险的药品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拟订、药品目录库的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工伤保险运行情况分析,配合做好缴费标准、待遇标准调整的测算、典型宣传案例收集、异常医疗费用支出稽核工作。
(八)稽核内审综合股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险稽核、内部控制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对各业务股室执行社保政策、履行业务规程、修改系统信息等情况进行稽核;协助稽核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审核、检查、监督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负责辖区参保人工伤保险费用先行支付后的追偿工作;负责辖区参保人工伤保险费用先行支付的追偿工作;负责辖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咨询、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相关法律业务等工作;定期开展机关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的综合性调研,拟订社会保险综合分析报告,提出辖区社会保险经办事业发展意见;整理、分析和编制综合报告及统计报表。
(九)信息档案管理股
负责拟订辖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协调做好辖区社会保险大集中信息系统的整体规划、网络建设、安全防护、日常维护等工作;负责信息系统硬件设备的保养、维修、升级和重要电脑信息数据定期储存及安全保密工作;配合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做好辖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各项数据的储存、维护和备份等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电脑信息数据的交换衔接、异常处理以及网络连接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技术培训。负责本局文书、基建、设备、会计、已故人员、特殊载体、业务等档案的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