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赤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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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
电话: | (0759)3181553 |
地址: | 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 |
(一)湛江市统计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 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 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 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 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地区国民 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地区生产总值, 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区国民经济 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 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 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 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 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 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 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 的统计数据。
6.组织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 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 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 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 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 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 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 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 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 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湛江市人口调查队
实施人口普查的专业技术类工作,实施湛江市人口测算、 统计工作,实施 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实施湛江市人口变动 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参与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情 况考核”工作,承办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湛江市法规检查所
组织实施湛江市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受理统计违法 举报,协助各级统计部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实施统计执法 检查、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承办市统计局 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 研究和提出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计划,研究解决普查专 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实施全市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其 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 普查数据质量;指导各项普查的统计基础工作,对普查资料 进行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开展咨询服务;承办市统计局交 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机构设置
湛江市统计局本级机关内设 7 个机构,包括:办公室、 综合核算科、投资和社会科技统计科、农村和人口就业统计 科、工业科(能源统计科)、政策法规科、贸易和服务业统 计科。 湛江市统计局直属有 3 个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 括: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湛江市人口调查队、湛江市统计 法规检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