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宁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5月1日至10月1日 8:00-12:00 14:30-18:30。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8:00-12:00 13:30-17:30 |
电话: | 0538-5621419 传真:0538-5621419 |
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海力大道民生大厦 邮政编码:271400 |
中共宁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中共宁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法治委)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法治委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法治委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会议纪要、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或者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稿的有关法制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
(二)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建设和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定、培训、考试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县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2、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审核工作。
3、负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三)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1、承办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
2、负责协调本部门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三)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1、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2、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3、组织编写和审定全县统一使用的普法教材。承担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1、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2、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社区(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
3、组织实施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1、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
2、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六)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
1、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县仲裁委员会分会工作,指导、监督县仲裁发展促进会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负责研究起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关于司法、执法、守法普法的政策措施和总体方案。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措施的协调推进。组织落实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推动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和各部门法治工作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委员会及办公室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和信息编发报送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重要活动安排。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规划起草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牵头法治建设有关研究工作。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
(九)负责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县委依法治县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负责的法治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各项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牵头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示范创建活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