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应急管理局
市应急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泰安市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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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市应急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泰安市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市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街道)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十一)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市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驻新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对同级油气管道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进行指导监督。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并审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四)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编制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地震应急预案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地震行政执法与处罚。负责有关重点项目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与管理。组织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十八)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 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 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 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承担安全生产、应急 管理等专项资金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 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提出 安全生产责任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并组织 落实。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组织起草相关规范 性文件,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牵头编制全市安全生产、综合 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 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 导监督实施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准入制度。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 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 化。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预案管理和应急处置科。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 织编制我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 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备案 审查工作,承担预案演练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推进指挥平台对接。统筹应急力量建设,拟定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办法并 组织实施。管理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街道)及 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衔接驻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 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 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承担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按权限负责、指导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对同级油气管道负有监管 责任的部门进行指导监督。组织或者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 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 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 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 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组织或者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 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 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六)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 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 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或者参 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七)综合减灾救灾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 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 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 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拟定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乡镇(街道)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统一发布 灾情信息。拟订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 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 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 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挂防汛抗旱科牌子)。拟定市地震灾害防治的有关办法和措施。承担地震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场所建设,协调避难场所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地震 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以上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 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灾害救援工作。

(九)火灾防治管理科。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 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 扑救、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装备配备等工作。

(十)科技和信息科(挂新闻宣传科牌子)。承担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 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 并组织实施。指导“安如泰山”科学预防体系、安全生产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 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 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 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 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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