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岱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
电话: | 0538-8568111 |
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岱岳南街7号(区政府东临) |
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民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区属非公募基金会进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泰安市岱岳区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与邻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与邻县(市、区)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六)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指导全区婚姻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管理国家、省、市和区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审管联动,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起草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委统战部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民族宗教团体监督管理。区委统战部负责民族宗教团体业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