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挂人事科、规划审计和慈善事业科牌子)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正常运转工作,牵头组织信息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信访、应急、值班、安全、保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承办调查研究和民政法制等工作,指导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泰安市岱岳区社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财政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民政事业资金和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2、社会救助科(挂养老服务科牌子)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镇(街道)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区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并指导镇(街道)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
3、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挂地名科牌子)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落实,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科(挂儿童福利科牌子)
机构职能: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婚姻、殡葬、儿童收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婚姻家庭工作,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机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