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南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办公室、安置与权益维护股、双拥股(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3个机构。工作职责如下...
机构信息
地区: 南雄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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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电话: 0751-6976754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浈江路57号
详细介绍

       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南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办公室、安置与权益维护股、双拥股(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3个机构。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群工作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机关财务、资金管理安全、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信息、安全、保密、宣传、统计、政务公开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安置与权益维护股

       拟定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承担省直、市直驻雄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移交安置、培训,以及随调家属移交安置工作。承担指导促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复员干部年度移交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和信访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双拥股(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

       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伤残抚恤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烈士评定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承担落实全市双拥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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