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商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 14:00-17:30 |
电话: | 0531—84880191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青年路65号 邮政编码 251600 |
民政部门是县政府主管民政事业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本部)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同 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救助政策和 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医 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承办县级生 活类救助物资储备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 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 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推进镇街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 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 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承办全县涉外、涉港澳 台及华侨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 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 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 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 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 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 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 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 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 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协助做好涉及招商引资工作的民生保障、社会 工作等领域的招商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和市委、市政府“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领域、 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 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县政府批准集中的民政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 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