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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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31-87871181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府前街50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水务工作法律、法规;拟订水务改革发展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水务有关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水资源规划、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
(二)负责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配置调度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发布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参与水价管理、改革和水生态环境补偿的有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制定有关定额、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落实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节水型城镇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县供水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供水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监督实施供水行业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供水特许经营的监督实施与管理;负责二次供水的建设运行监督管理;提出供水价格调整意见;指导村镇供水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提出水务领域投资项目规模、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承担水务领域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水务资金和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务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
(七)指导监督全县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者跨镇街、跨流域的重要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参与做好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指导全县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河湖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工作;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和水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牵头做好“四荒”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水库移民有关政策的实施,落实本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十二)负责调处县域重大水事纠纷,配合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运行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管,负责重点水务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
(十四)负责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负责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水库)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涝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防洪应急度汛及水毁工程修复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泉水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泉水保护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组织编制泉水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保泉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名泉和违章建设行为;负责泉水文化景观研究、保护、传承及泉水文化品牌建设和世界遗产申报工作。负责水务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县域内涉及黄河、南水北调、田山电灌处的有关事务。
(十七)负责本系统或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务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 “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供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