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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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31-83108900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振兴街63号邮政编码: 250400 |
(一)贯彻执行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的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和组织协调;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管理或协调全县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铁路运输、高速公路、航空运输、水路运输等城乡交通运输和道路建设管理工作;协调邮政行业。
(三)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四)参与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参与拟订城市交通相关组织、管理、改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交通影响评价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交通需求和交通管理研究;组织或参与城市交通信息分析、城市交通状况评估等工作。
(五)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客运、轨道交通运营的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
(六)承担县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县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组织县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的登记、防治污染工作。
(七)承担公路、水路、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监督指导公路、水路、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轨道交通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公路路政管理;负责全县国道、省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九)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智慧交通建设和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工作。负责交通稽查工作。
(十二)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2.关于成品油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3.关于危险化学品监管。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县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许可;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认定。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关于渣土管理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工程渣土运输企业资质进行审查,严格经营许可;对超限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工程渣土准运证许可审批及工程渣土处置场地登记审核工作,对工程渣土运输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查无证运输、撒漏渣土污染路面等行为,组织开展非法渣土处置场地清理整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督促建设单位把渣土运输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并签订运输安全责任书;审核建设、施工单位渣土清运、处置合同;督促建筑工地按要求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池,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做到净车出场。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负责严格查处未实施密闭改装的工程车及农用车违法清运渣土的行为;对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超载、超速等行为进行查处。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对工程渣土处置场地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已收储土地的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通过项目建设、植树造林、土地整理、矿山治理等途径,合理设置建筑渣土消纳场所,实现建筑渣土的资源化再利用。
5.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县政府批准集中的交通运输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的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