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新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入口)
新市镇人民政府是济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济阳区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基本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
机构信息
地区: 济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
电话: 0531-84310001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市镇大庄村新华路1号
详细介绍

新市镇人民政府是济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济阳区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基本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村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村文化建设,开展文明村、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村镇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乡村服务和乡村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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