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槐荫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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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31-87589591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3999号 |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好辖区内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好人大代表选举、政协委员联络和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本地区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
(二)负责社会事务工作。加强对村(居)委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和议事决策程序,引导村(居)群众有序参与村(居)事务管理,保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繁荣发展社区(农村)文化;加强村(居)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承办民政优抚、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工作;发展社区服务事业,为方便群众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
(三)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容卫生、市政、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土地资源、节水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四)组织、领导、协调本地区政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及司法相关工作。
(五)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任务;加强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各类税源建设和引进工作,增加财政收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和农民持续增收;搞好财务管理和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六)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指导农业生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生态保护工作;搞好水利、林业、动物疫病检疫相关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及防汛、防震等工作;加强对旧村改造的规划管理工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七)负责辖区内单位、村(居)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指标。
(八)负责征兵、兵役登记、民兵训练、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老龄、残联、红十字会、文化体育、宣传教育、科普教育工作。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统战、对台、工商联、侨务等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