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槐荫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31-87589492 |
地址: |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政务中心 |
(一)贯彻执行商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三)负责拟订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商品市场、商务领域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重要商品批发市场、商业功能区、商业综合体、商业体系建设与发展。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汽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
(四)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商贸服务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流通行业经营活动。引导社区商业发展。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五)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障机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紧急调度。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监测工作。落实药品流通行业相关工作要求。
(六)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现代流通方式改革,培育骨干流通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七)统筹协调全区会展业发展,拟订全区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会展业推广服务工作。统筹全区展会活动的开展。拟订以区政府名义举办或重点资金扶持项目的年度会展计划并协调落实。培育全区品牌展会。
(八)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全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九)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国外商务事务的联络工作,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区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重要工业品、农产品(不包括粮食、棉花)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许可相关事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贸易园区和平台建设。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技术进出口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拟订全区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饮、零售、展览等商业类企业项目的招商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区商务局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商务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的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