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槐荫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31-81255622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367号财税大厦618室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管理办法草案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市拟订的区级财政分配办法,完善本区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经区人大批准后执行,汇总全区财政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和全区的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情况;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区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以及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彩票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根据区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全区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及综合治税工作。
(五)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监督办、镇的财政收支;制定和执行全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度并监督管理;制定全区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六)负责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支出的合理性、绩效性等方面的评审;承担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的概、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负责全区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监督有关经济鉴证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从业质量;指导监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九)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十)指导和推动全区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