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
机构信息
地区: 槐荫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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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31-87589213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政务中心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以及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负责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审核申报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区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拟订促进全区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技术改造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参与拟订全区行业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负责全区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区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和发展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

      (八)组织推进信息化和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提出全区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负责推进全区企业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牵头拟订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负责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协调全区突发事件与重大活动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流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调全区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研究分析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全区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物流园区及重大物流项目规划;拟订物流园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铁路、公路等物流通道的开通以及铁路和公路枢纽的建设;组织拟订促进城市共同配送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做好党建工作。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市委、市政府“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

       1.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2.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

       3.提高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加强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创新行业管理模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优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环境。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全区相关规划、政策,指导全区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全区能源规划相衔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2.与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负责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

       3.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区水务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4.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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