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历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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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
电话: | 0531-88023681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07号 ; 邮政编码: 250100 |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物流工作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负责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审核申报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拟订促进全区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权限范围内负责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六)负责全区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区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区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和发展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
(八)组织推进信息化和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提出全区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区企业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培育发展大企业集团、行业龙头企业,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牵头拟订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负责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全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协调全区突发事件与重大活动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协调工作。
(十三)拟定全区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地炼产能,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十四)负责拟订总体和区域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及商品市场、商务领域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重要商品批发市场、商业功能区、经济综合体、商业体系建设与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拍卖、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汽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
(十五)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商贸服务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流通行业经营活动。引导社区商业发展。负责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障机制,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紧急调度。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监测工作。负责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
(十七)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现代流通方式改革,培育骨干流通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十八)统筹协调全区会展业发展,拟订全区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会展业推广服务工作。统筹全区展会、节庆等活动的开展。拟订以区政府名义举办或重点资金扶持项目的年度会展计划并协调落实。培育全区品牌展会。
(十九)负责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全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二十)负责有关国外商务事务的联络工作。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
(二十一)组织拟订全区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加工贸易。负责协调重要工业品、农产品(不包括粮食、棉花)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许可相关事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制定鼓励机电产品开拓市场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招标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工作。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贸易园区和平台建设。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区技术进出口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进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
(二十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强化制度创新和系统集成。
(二十五)拟订全区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
(二十六)协调全区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研究分析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营造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出促进全区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物流园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职责、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流园区的协调和服务。牵头协调重大物流项目的招商引资工资,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
(二十七)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以及餐饮、零售、展览等商业类企业项目的招商工作。
(二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十九)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十)负责本系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三十一)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做好党建工作。
(三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1.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2.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
3.提高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加强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创新行业管理模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优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