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泗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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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 |
电话: | 0537-4221451 工作传真 0537-4221451 |
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 泗水县泉兴路5号农业大楼13、14楼 |
泗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展改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泗水县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新旧动能办)、泗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县粮食和储备局)牌子。县发展改革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二)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县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县地区经济协作工作;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全县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与人口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总体规划。
(三)研究提出全县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县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五)按照权限和程序;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六)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