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高密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536-2538900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密水大街789号 |
(一)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党工委的指示精神。负责信息和通讯报道工作。
根据党工委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负责档案和保密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提案、议案的处理工作。做好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文化宣传及文体活动的安排。组织政治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密水街道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街道各项财政收支。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街道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三)拟订并执行全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意向入区洽谈;负责对意向入驻企业开展行业背景、企业经营状况以及企业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核实;负责全街道招商引资专题会会务工作,做好会议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会议通知、会议主持、项目汇报材料、会议纪要等。对口投促局,负责项目初审会报审工作及会议材料准备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政策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依法鉴证承包合同,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负责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和仲裁。
(五)、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贯彻落实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农村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收侵犯。
(六)了解和掌握行政区域内当组织及党员队伍情况,及时向区党工委提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建议和意见。了解和掌握各类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定期考核分析,适时向党工委提出培养教育和使用意见,整理保管干部档案,办理干部任免、调动手续,负责干部年报统计工作。检查村党支部的活动情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搞好党员教育,收集整理支部、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评比活动。贯彻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指导基层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工作,编造党员名册,完成党员年度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接受党员的来信来访、申诉和建议,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
(七)负责全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的经办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保险的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八)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规。统一管理使用当地水资源(包括地下水资源)。负责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水利年度的统计工作。组织农用水利建设,积极参与抗旱、防汛、抢险等工作。组织督促检查各项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做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工程档案。协助制定保护水利工程的村规民约,及时处理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的查处。普及推广小型水利工程科学知识。组织利用水土资源、设备、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增加收入,提高自给能力。计划筹集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所需资金,做好安排、使用,并做好监督和结算,做好水利物资的保管和供应。
(九)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镇街应急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单位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消防管理、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救灾防火、防灾减灾等方面工作;协助生态环境部门搞好生态市和生态村建设,负责镇街生态保护和修复、“三废”治理、循环经济等工作;负责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