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增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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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
电话: | 020-82612153 |
地址: | 山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10号 , 邮政编码:511300 |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编制全区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农业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统筹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牵头拟定本区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扶贫开发成果巩固等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权责范围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境内外农业交流合作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花卉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区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医疗器械和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全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本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查处农业违法案件,受理农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开展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