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阶段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机构信息
地区: 奎文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电话: 0536-6028766
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2025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阶段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指导特色小镇培育工作。

(三)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负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政策文件。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建筑劳务合作。承担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的责任,监督实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的政策,监督实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政策。

(四)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全国及山东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五)承担区级许可项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贯彻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实施建筑业技术政策。受理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组织或参与重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行业管理,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

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城市建设档案。组织实施政府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八)拟订全区房地产业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产业政策。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负责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政策文件。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九)负责全区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承担区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实施。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贯彻落实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标准和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指导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 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依法承担划转到区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区住建局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配合区发改局审批概算方案。区发改局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会同区住建局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2.关于不动产登记。按《关于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实施方案》(潍政办字〔2015〕116号)文件执行。

3.关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凡属区住建局筹集管 理工程资金的工程项目,由区住建局组织实施。凡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筹集管理工程资金的工程项目,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

4.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区司法局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区级行政复议案件;区住建局按照集中复议职权的规定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其他相应职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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