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2025号
联系电话: 0536-6028766
分工职责:
负责党务、文秘、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考勤、后勤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包括干部人事档案、工资薪酬、专业技术职称等)、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一次办好”改革和权责清单编制与调整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筹备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调查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各项建设资金的管理。
2、机构简称: 政策法规科
办公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2025号
联系电话: 0536-6028761
分工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及汇编工作。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涉及本部门的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部门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及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工作。负责涉及本部门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局系统“放管服”改革,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的线索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3、机构简称: 城市建设管理科(挂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科牌子)
办公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2025
联系电话: 0536-6028775
分工职责:
贯彻落实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绿色建材、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相关重大科技研发、国际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本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落实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区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全市及组织拟订全区城市建设事业的政策文件、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全区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行业监督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对有关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施工进度调度。备案管理城市有关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区城建系统统计年报工作。落实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的有关工作,参与城建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与审查。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工程类招投标)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建筑、结构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许可项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拟订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房屋建筑安全生产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监理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
4、机构简称: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挂物业管理科牌子)
办公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2025号
联系电话: 0536-6028779
分工职责:
组织编制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并实施。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指导、调度、协调和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管理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规划,落实产业政策,组织落实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商品房销(预)售管理、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测绘成果审核、房地产中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贯彻落实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标准和物业管理相关政策。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指导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5、机构简称: 机关党委
办公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2025号
联系电话: 0536-6028765
分工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6、机构简称: 奎文区物业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奎文区文化路2025号
联系电话: 0536-6028762
分工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区物业服务业行业政策、发展规划。
(二)协助开展全区物业服务市场监督检查。
(三)协助开展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保值增值和使用管理;协助开展全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配合开展全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提升;牵头负责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承担权限内物业等相关问题投诉处理。
(四)承担辖区内注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
(六)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工作。
(七)承担行业教育培训、重大问题调研、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
(八)完成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7、机构简称: 奎文区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奎文区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0536-8270240
分工职责:
(一)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管理。
(二)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三)负责商品房预测绘备案使用。
(四)负责房屋租赁许可登记备案管理。
(五)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
(六)完成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8、机构简称: 奎文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奎文区文化路2025号
联系电话: 0536-6028781
分工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
(二)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工作。
(三)根据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协助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工作。
(五)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资料的立卷归档及移交工作。
(六)完成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机构简称: 奎文区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奎文区文化路2025号
联系电话: 0536-6028882
分工职责:
(一)为全区建筑市场工作提供业务指导服务。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政策文件。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全国及山东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为全区建筑工程国有投资项目及社会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二)指导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服务工作,负责我区商砼企业的扬尘治理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服务工作,协调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参与精品工程创建活动。
(三)承担全区建筑装饰装修活动指导工作;为全区建筑装饰装修市场提供技术保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政策文件;组织协调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参与装饰装修精品工程创建活动。
(四)为二次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提供服务,为保证二次装修消防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提供服务。
(五)承担区级许可项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指导工作。
(六)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政策性文件。
(七)指导实施建筑业技术政策。
(八)参与重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受理工程质量问题投诉。
(十)完成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机构简称: 奎文区城建档案馆
办公地址: 奎文区文化路2025号
联系电话: 0536-6028763
分工职责:
(一)开展城建档案信息整合工作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决策提供保障。
(二)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全区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发展服务。
(三)对城建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积极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等工作建立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动态化、数字化管理,建设成为城建档案的储存、利用、咨询和信息服务中心。
(四)参加区城市建设和地下管线工程的竣工验收,对接收范围内的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验收。
(五)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等有关方面的需要,进行编研工作,开展城建档案利用。
(六)负责全区城建档案及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根据《潍坊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八)完成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