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交通运输局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市铁路、水路、机场发展的规划意见。拟订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意见,组织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
机构信息
地区: 栖霞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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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电话: 0535-5211865传 真0535-5211800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翠屏街道民生路西首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市铁路、水路、机场发展的规划意见。拟订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意见,组织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组织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业之间的衔接和联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落实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路政、运政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道路、水路等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客运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铁路道口的监护管理。
(四)负责提出地方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申报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五)承担地方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相关监管责任。拟订地方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六)协调搞好全市国道、省道的规划建设。负责全市县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
(七)负责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安全监管等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涉外运输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烟台市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切实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理念,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推行交通运输综合审批服务,推进交通运输审批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优质便民化服务,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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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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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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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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