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一)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工作。 ...
机构信息
地区: 栖霞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电话: 0535-5212337传 真0535-5212337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腾飞路199号 办公时间
详细介绍
(一)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工作。
(三)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有关工作。
(四)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五)研究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衔接平衡全市农业(包括畜牧业、农机)、林业、水利、渔业、气象、生态以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七)负责全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承担全市长输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
(八)负责组织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
(九)牵头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负责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平台建设。
(十)组织实施全市蓝色经济区建设,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按照定价目录规定,制定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省市授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十二)负责落实成本调查、监审办法以及成本监审目录。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十三)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研究提出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和粮食应急工作。
(十五)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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