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配合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
机构信息
地区: 蓬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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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电话: 0535-5642783;传真:0535-5641783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登州街道南关路124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配合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四)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造价咨询、建设监理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全区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牵头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六)配合上级拟订全区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市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承担区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组织实施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城市建设资金。

(八)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区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和产权管理工作。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十)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二)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有关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三)配合制定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烟台市委市政府和蓬莱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区发展和改革局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参与初步设计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概算方案审批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2.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3.关于城市生活噪声、建筑噪声、建筑施工扬尘、饮食业油烟等监管。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负责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大气、噪声环境保护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道路挖掘、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污染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污染的监督执法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负责牵头建立完善城市噪声、大气环境治理沟通协商机制,共同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4.关于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含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排水管网、桥梁等重点公用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组织实施工作,建成验收合格后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市重点基础设施管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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