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垦利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电话: | 0546-2521579 |
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宜兴路交通运输局 |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交通运输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推进区级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二)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组织编制全区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协调全区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区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和运管规范并监督实施,执行相关标准。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职责。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设置的申报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布局规划,监督指导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区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不含高速公路)。
(七)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引航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港区船舶进出港的统一调度管理及其他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工作,负责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演习工作。
(八)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负责路政、运政、航政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融合交通运输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优质便民化服务,建设人民满意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