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审批划转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
机构信息
地区: 垦利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电话: 0546-2882231
地址: 东营市垦利区 广兴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全民健身中心A馆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审批划转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权力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

(三)负责管理区政务服务大厅,制定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和进驻方案,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

(四)负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和完善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规程和办事指南,组织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对镇街、垦利经济开发区、东营西郊现代服务区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承担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使用管理,负责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负责推进平台应用和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监管工作。

(七)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使用管理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八)按照授权或受委托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交易工作,负责区级政府采购中的专家抽取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实行“一 枚印章”管审批。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贴心帮办“一次办结”,推行并联审批、联审联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审批服务模式。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划转承接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 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交接前,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监管;交接后,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集中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2、关于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便民化。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 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事项进行审核,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负责编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协调、指导全区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对投诉举报进行督办。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 实施政务服务标准规范;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办理,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等,负责区级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和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区委编办负责按照区政府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文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推进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推动各部门依清单履职, 对职能运行进行监管。区司法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区行政审批局要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推送到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要及时将监管和执法信息推送到区行政审批局,建立信息推送与接收跟踪落实制度,明确推送时间、频次、方式和交接人员,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4、关于工作衔接。事项审批需要相关技术审查、现场勘查、评估、评审及专家论证的,区行政审批局受理后,及时组织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限出具勘查、审查意见,区行政审批局依据回复意见办理审批手续。部分事项审批涉及外聘中介机构和专家。对已经建立的专家库和中介机构,仍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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