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临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地方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
机构信息
地区: 兰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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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电话: 0539-8727072
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
详细介绍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临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地方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规则,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负责推进地方金融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

(二)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三)负责联系协调驻临沂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根据市政府授权,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有关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参与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五)负责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典当行设立、变更的审核报批。

(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服务方式。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地方金融监管创新,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引导,组织推动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行为,优化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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