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卫生健康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计生标准。 (二)研究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全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拟订和...
机构信息
地区: 宁津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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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11月首个工作日至次年1月最后一个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电话: 0534-5421828
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车站东路111号,邮政编码 2534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计生标准。
(二)研究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全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拟订和实施,管理卫生计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三)研究拟定全县农村卫生计生、社区卫生计生、妇幼卫生计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做好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对人民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当地政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蔓延。
(五)依法管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卫生质量实行监测,实行医疗卫生机构从业许可制度。
(六)负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工作,确定母婴保健工作的许可证。
(七)研究拟定全县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督导医学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
(八)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化妆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食品、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质量管理工作。
(九)制定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计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计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十)贯彻实施国家中医政策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十一)组织开展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对外援助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全县性重大活动医疗保健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卫生计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十四)负责医疗广告技术出证的审核、报批和食品广告的技术出证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六)负责生育证办理。
(十七)负责流动人口信息管理。
(十八)负责计划生育人口管理,信息统计。

(十九)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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