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医疗保障局
德州市医保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德州市委工作要求和乐陵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
机构信息
地区: 乐陵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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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上午12:00(夏)下午2:00--下午6:00(冬)下午1:30—下午5:3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534-6990010
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阜昌东路277号社会福利中心,邮政编码253600
详细介绍
  德州市医保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德州市委工作要求和乐陵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统一执行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实行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市场化医药服务价格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德州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统筹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与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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