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德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18:00 |
电话: | 12329,0534-2231569 |
地址: |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 政务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 253000 |
一、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研究并起草相关操作规定;
(二)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
(四)负责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记载职工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六)拟定全市公积金个人贷款年度计划;
(七)负责全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核准、发放、回收工作;负责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等工作;
(八)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名称、职责
根据德编〔2021〕24号文件批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及12个县(市、区)管理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科(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公文、会务、机要、保密、值班、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拟订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资金调度;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经费管理。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财务、统计报表;负责会计核算的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
(三)业务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度计划,研究提取、贷款的政策,制定相关操作规程;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核准、逾期管理;负责全市提取、贷款分析;指导各管理部的提取、贷款业务。
(四)归集执法科。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计划,归集、行政执法政策研究及操作规程制定;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核定;负责行政执法、复议、诉讼等法制工作。负责信息化规划和建设,网络和业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升级完善,数据安全和传输。
(五)审计稽核科。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稽核工作计划;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及机关财务的内部审计,提出风险防范建议;负责12329热线和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中心开展的专项审计工作。
(六)德城区管理部、陵城区管理部、禹城市管理部、乐陵市管理部、宁津县管理部、齐河县管理部、临邑县管理部、平原县管理部、武城县管理部、夏津县管理部、庆云县管理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负责根据市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管理部年度收支计划。负责记载辖区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和行政执法工作;执行市中心统一财务和会计核算制度;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基础资料编制、初审工作,报市中心批准后执行;负责辖区内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事项的辖区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