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博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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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 |
电话: | 0543-2395636 |
地址: |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城二路399号行政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2565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创新政策 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县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三)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总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参与编制县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进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六)编制全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变革性与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协调国际、国家、省、市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参与管理全县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指导全县科技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八)组织参加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农科驿站、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园区建设。
(十)负责全县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全县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报批、备案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十一)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负责拟订国(境)外专家来我县定居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定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承办国家和省、市“友谊奖”的推荐、表彰工作;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科技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县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