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博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 |
电话: | 0543-2397005 , 投诉电话:0543-2397266 |
地址: |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新城一路2167号 ,邮政编码:256500 |
(一)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我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研究,提出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和规范。
(四)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民生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投资建设、国土规划等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关联事项。
(五)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对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六)负责指导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窗口对省政务服务平台的使用。
(七)制定加强“中介超市”管理服务的制度办法,健全管理服务机制,负责网上“中介超市”管理。
(八)负责对镇(街道)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考核。
(九)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后的监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推送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便于行政管理部门对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和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审批应引起注意的事宜及时告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2.与进驻大厅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办)负责对进驻大厅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业务指导,对进驻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进驻大厅部门(单位)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内容、过程和结果负责。
3.与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在电子政务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协调政务网络管理。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提出全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项目建设需求,具体组织推进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办)承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运行监管、评估考核工作,推进平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