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统计局
区统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的责任...
机构信息
地区: 薛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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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电话: 0632-4412438
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永福中路2号区政府406房间
详细介绍

区统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的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划、政策、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重大案件查处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区直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由上级、区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经费。

(七)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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