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
食物环境卫生署与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前身,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是由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管理的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于2000年1月1日,被当时的行政长官董建华以推行市政服务改...
机构信息
地区: 中西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下午2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 2867 5333
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中345号上环市政大厦10楼
详细介绍

食物环境卫生署与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前身,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是由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管理的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于2000年1月1日,被当时的行政长官董建华以推行市政服务改革为由解散,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则合并并重组为食环署及康文署。

食物环境卫生署组织表

食物环境卫生署

私营骨灰安置所事务专员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食物安全专员风险管理科风险评估及传达科机构及系统管理食物安全中心行政科副署长(环境卫生)第一行动科第二行动科第三行动科环境卫生行政科副署长(行政及发展)助理署长(街市特别职务)行政科职系管理及发展科财务及物料供应科新闻及教育科资讯科技科内部审计科

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

姓名 : 刘利群女士,太平绅士
电话号码 : 2867 5333

食物环境卫生署由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掌管。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负责督导食物环境卫生署的运作,因应社会不断转变的需求和期望,提供优质服务。其下有食物安全专员,二名副署长,私营骨灰安置所事务专员,分别管理食物安全中心,环境卫生部,行政及发展部和私营骨灰安置所事务办事处。

理想、使命及价值标准

理想

与市民合力提升食物安全及公众卫生水平,使香港称誉国际,媲美世界级大都会。

使命

确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安全和适宜食用,并为香港市民提供清洁卫生的居住环境。

价值标准

  • 正直诚信 忠实可靠
  • 公平公正 不偏不倚
  • 提高效率 增进效益
  • 专业敬业 尽职尽责
  • 积极回应 勇于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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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刘利群

刘利群(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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