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沂源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 |
电话: | 0533-3241418 传真号码:0533-3241717 |
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
1.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县委以及县委部门、外县(区、市)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来文来电。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负责县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统筹、县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要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5.承办县直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6.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7.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县工作情况,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8.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9.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0.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履行县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1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2.负责县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程序运行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13.负责指导、协调市民投诉的受理和承办等有关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和重要建议。
1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5.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管理、运行县级政务服务热线。承担县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和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6.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规划方案,加快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
17.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18.负责协调落实沂源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9.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