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医疗保障局
一、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
机构信息
地区: 任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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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
电话: 0537-5660785 工作传真 0537-5660586
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刘庄路51号 ,邮政编码 272000
详细介绍

一、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头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监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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