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临朐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536-3167102 传真:0536-3212931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城黄龙路645号 |
临朐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健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临朐县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县中医药局)牌子。
县卫健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卫生健康行业有关具体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全县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七)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八)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
作。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县保健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依法承担划转 到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中西医并重,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5.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促进全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