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临朐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536-3356628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黄龙路与文化南路交叉路口东北角为民服务中心 |
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临朐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潍办字〔2014〕58号)和中共临朐县委、临朐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临朐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4〕21号)以及临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及调整县公共行政服务机构设置的通知》(临编〔2014〕9号),设立临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挂临朐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规格。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涉及行政审批业务中介机构日常服务的规范管理职责。
(二)增加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职责。
(三)增加对各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县直各部门单独设立的专业政务服务平台的监督指导职责。
(四)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职责,划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出纳入或退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审批服务事项并报县政府决定。
(二)负责对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办理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四)负责处理裁决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中的意见分歧,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投诉,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的规划开发、管理维护、硬件设备的采购维护,指导监督窗口单位推进网上审批工作。
(六)牵头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对重点投资项目实行协调督办,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参与制定、督促落实全县投资审批优惠政策。
(七)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
(八)负责提出整合到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并报县政府决定。
(九)牵头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关规则、制度、办法等,并监督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交易平台的评标专家库、代理机构库等的综合管理工作。
(十一)受理对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十二)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对各部门单位单独设立的专业政务服务平台、各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指导。
(十四)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临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设1个职能科室。
综合科(挂审批和投资服务科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宣传、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纪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制定完善中心考核管理办法和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综合培训;负责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月度、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的评价工作;负责处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投诉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窗口党群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提出纳入或退出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审批服务事项;负责纳入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流程优化、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和办件监控工作;牵头监督窗口单位落实中心有关业务规程、制度等工作;协调解决窗口单位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意见分歧;负责中心电子审批系统的规划开发、管理维护和硬件设备的采购维护;指导监督窗口单位推进网上审批工作;负责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创业政策辅导咨询服务;参与制定、督促落实全县投资审批优惠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负责对重点投资项目进行协调督办,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组织协调部门建立健全投资项目代办网络,为投资人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组织投资人对投资审批服务部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行客观评价;组织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中心对全县投资审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投资人和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挂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机关行政编制7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五、其他事项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与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合署办公。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