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莱州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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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工作日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535-2211343 |
地址: | 山东省烟台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14楼 |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负责制定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平台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和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科技资源开发共享。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组织申报等工作。
(四)牵头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五)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统筹软科学研究。
(六)编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变革性与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协调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七)拟订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农业农村、社会发展、海洋发展的科技促进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参与管理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指导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八)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等建设。参与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烟台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
(十)负责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参与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初审上报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十一)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负责“齐鲁友谊奖”组织推荐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三)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
(十四)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科技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组织推进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技局(挂市外专局牌子)制定外国人来我市工作政策,其中A类人员政策由市科技局(挂市外专局牌子)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技局(挂市外专局牌子)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