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港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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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633-7176116(电话) 0633-8252037(传真) |
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临沂路269号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
(三)负责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市能源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战略、规划和政策。
(八)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
(十二)研究提出全区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十三)贯彻执行上级重大价格政策措施。
(十四)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研究。
(十五)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