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
机构信息
地区: 莱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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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电话: 0535-2118660、0535-6228424 传 真0535-6228454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附1号
详细介绍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委教育工委的院校的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的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做好相关院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市内省属高校党建及相关工作。  

(四)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做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工作。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五)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六)统筹规划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按照规定承担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审批工作。

(七)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八)负责全市中等以及以下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九)规划指导、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指导职业院校参与创新体系建设,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十)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按规定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中小学校接收外国学生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县级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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