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新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
机构信息
地区: 安新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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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6月至8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月份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2-5288122
地址: 安新县雁翎西路122号
详细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安新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和安新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能:拟订本局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舆情管理、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承担本单位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专题研究等工作;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和数字人事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法制股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具体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本单位督察内审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税政一股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并组织实施;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税政二股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承担国际税收相关工作;承担外事管理。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股

主要职能: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和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承担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纳税服务股

主要职能: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等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组织落实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

征收管理股

主要职能: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落实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及税收资料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承担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风险管理股

主要职能: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办市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参与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承担重大风险应对工作。

财务管理股

主要职能: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承担机关及所属派出机构、事业单位财务职责;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股

主要职能: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承担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老干部工作;指导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主要职能: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协助县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筹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新县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城区税务分局、三台税务分局、老河头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信息中心

主要职能: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

三、联系方式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312-528812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0312-5288122

纳税咨询电话:0312-5327524(安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纳税服务投诉电话:0312-5185019(安新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312-5320031(安新县税务局纪检组)

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312-5837925(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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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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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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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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