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竹溪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
电话: | 0719-2726334 |
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竹溪仿古街242号 |
职责调整
(一)新增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职责。
(三)加强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责。
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以及法治竹溪建设实施工作。
(三)抓好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的律师、公证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监督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倩以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抓好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全系统干部人事和警务工作。
(八)负责全系统的信息网络建设。
(九)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国有资产和财务装备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负责情况综合、上传下达;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等材料的起草;负责对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事项的落实及督办;负责文档、保密、信访、接待、车辆、文印、会务等行政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网络建设。
(二)法制宣传股
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管理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以及法治竹溪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普法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办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法规股
起草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法制、调研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申报工作;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监督律师、公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
(四)基层股
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政治(警务)处(副科级):
负责全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系统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及相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的警务管理;负责全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资金筹备和报账工作;管理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的计划装备工作。
其他事项
(一)竹溪县公证处(副科级)。
(二)竹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副科级)。
(三)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148”法律服务中心。
(五)全县派驻15个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