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大庙乡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乡、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乡党员...
机构信息
地区: 竹山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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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 0719-4640008 传真号码:0719-4640009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大庙乡大庙村
详细介绍

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乡、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乡工作。研究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乡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乡各族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乡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党政办、纪委、城建办、乡村振兴办、信访办、司法所、民政办、医保站、派出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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